关于印发《3522vip浦京集团工作责任问责制执行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发布者:学院办公室 2023-06-26 已阅人次
3522vip浦京集团
桂理工继教〔2023〕13号
各科室:
《3522vip浦京集团工作责任问责制执行办法(试行)》已经由学院院务会讨论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。
3522vip浦京集团
2023年6月21日
3522vip浦京集团3522vip浦京集团工作责任问责制
执行办法(试行)
第一条 为加强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责任体系建设,强化工作责任制,增强学院教职工责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担当作为,促进教职工恪尽职守,正确履行工作职责,减少和避免工作过错,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,建设廉洁、勤政、务实、高效作风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,全面承担学院各项工作的领导责任,副院长对分管工作承担领导责任,各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。
第三条 工作责任问责制的对象(以下简称问责对象)为学院全体管理及服务人员(含劳务派遣人员及各类聘用人员)。
第四条 工作责任问责制,是指学院问责对象所在部门所负责的工作职责范围内,由于故意或者过失,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,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,贻误工作、造成损失,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,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。
本办法所指不履行工作职责,包括拒绝、搪塞、推诿、不完全履行职责等导致工作责任事故的情形;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,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、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导致工作责任事故的情形。
第五条 工作责任问责制,按照科室负责人负责制的工作规则,坚持实事求是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、工作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。问责对象应当主动纠正错误,积极采取补救措施,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。
第六条 学院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各项工作职责,积极主动、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从学院利益出发,服务学院教学、管理工作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
第七条 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追究其工作责任,启动责任事故认定程序:
一、院务会研究决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,因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的或者玩忽职守,致使学校或学院的声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;
二、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学院领导指示、决策及交办的工作任务,影响整体工作部署和对外形象的;
三、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、或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,造成学校或学院重大经济损失的,或对重大事项欺上瞒下、弄虚作假,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;
四、不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,违反招生管理、教学、教务管理等有关规定,导致工作、教学秩序混乱出现教学事故的,学生或家长投诉,损害学校或学院利益和声誉的;
五、未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,管理不严,措施不到位,在学籍审核、毕业(结业)审批、学位管理、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等工作中把关不严,造成工作责任事故,或导致目标任务不能按质、按量、按时完成,影响全局工作顺利开展的;
六、未按要求落实学院议事决策机制,违反工作决策程序或未按规定职责、权限、程序和事实办理,或者监管力度薄弱,审核把关流程化、主观盲目决定而造成重大工作过失、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;
七、弄虚作假、隐瞒不报,或瞒报、虚报、迟报重大突发事件或上级重要工作事宜的;
八、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,反映强烈,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,对本部门发生违法、违纪行为和失职、渎职等情形,有参与或知情不报现象的;
九、在合作办学过程中,因主观盲目决定或者失职、渎职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;
十、学院认为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。
第八条 工作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包括:
一、批评教育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、责令公开检查;
二、减发或扣发年终绩效等经济处罚;
三、通报批评、取消评优、停职检查,调整岗位;
四、启动责任事故认定,按照学院或学校规定处理。
以上规定的追究方式,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。
第九条 问责对象出现第七条规定的情形,应由院务会根据调查结果,区分工作责任的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,决定追究方式。有关工作人员与工作问责对象有利害关系、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,应当回避。
问责对象能积极配合问责调查,主动承担责任,并及时采取措施,认真纠正和整改,有效避免事态发展的,可以从轻或者免予问责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从重或加重问责:
一、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被问责的;
二、在问责过程中,干扰、阻碍、不配合调查的;
三、打击、报复、陷害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实施问责的;
四、对明确指出的违规违纪问题拒不整改的;
五、其他应当从重问责的情形。
第十条 对学院领导班子、科级干部问责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院务会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
3522vip浦京集团责任事故认定表
发生时间 |
发生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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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人 |
所在科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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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类型 |
管理□ 教学□ 学生□ 其他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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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发生原因、过程及采取的措施 |
事故责任人(签名)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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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人所在部门(或者责任单位)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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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负责人(签名)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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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认定意见 |
事故认定:一级责任事故□ 二级责任事故□ 三级责任事故□ 负责人(签名)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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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务会意见 |
《3522vip浦京集团责任事故认定表》一式三份,一份送达个人,一份存学院,一份报人事处。